编者备注:30天冷静期后一方不愿去民政局,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仍然想要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面对协议离婚的其他疑难问题,该怎么办呢?这时,你应该要想到“我要找重庆律师”。因为重庆律师是拥有专业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能够第一时间帮助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重庆离婚30天冷静期后一方不愿去民政局怎么办?一处理方式
1、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在30天冷静期后,双方均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将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坚持要离婚的,需要到民政局那里再去做登记才可以办理离婚证;
2、双方不能就离婚等事宜达成一致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重庆离婚30天冷静期后一方不愿去民政局怎么办?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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