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备注:重庆借名买房被执行应该及时的通知了法院,然后提交相关的一些证据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因为实际上借名买房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但是相关政策和法律当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而借名买房的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
重庆借名买房出现纠纷如何处理一.相关案例
十年前,姐姐借弟弟的名义在重庆买了一套房子,姐姐一家常年住在里边儿。但是没想到五年之后,因为弟弟欠一家公司的钱没还上,所以这套房产被这家公司申请法院给查封了。当时这个姐姐也很有想法,直接向法院提起了执行异议,理由是房子虽然是在弟弟的名下,但是自己才是实际的权利人,因此这房子归自己所有,法院不能强制执行。一审法院认定即使借名买房存在,那也是你们内部之间的事,内部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足以对抗弟弟的债权人,也就是这家公司。姐姐的执行异议被驳回了,姐姐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则认为姐弟俩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合同关系,该关系早于房屋被查封的时间,且借名关系具有物权属性,具有优先性。二审法院支持了姐姐的诉求,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不同的看法,欢迎在评论区进行交流。
重庆借名买房出现纠纷如何处理一.借名买房被执行应该怎么办
借名买房被执行应该及时的通知了法院,然后提交相关的一些证据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目前来说,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明确禁止当事人借名买房。但是,借名合同是否有效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
1、如果所购买重庆房屋为商业性的,那么借名买房合同一般有效。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如果所购房屋为经济适用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那么借名买房合同可能就无效。从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目的考虑,政府为了解决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居住问题,从而改善整个社会的居住状况才推出这项针对特殊人群的优惠政策,在开发安居房和限价房的过程中,政府一般均需用不同方式和渠道给予财政补贴,而名义买房人转让的实际上是基于其符合政府规定的条件从而享有的购房权,如果这类合同有效,就会使原来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购买安居房或限价房,而原应享受安居房或限价房的人群的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样就违背了政府推出安居房和限价房的初衷,因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有些法院的判决中,会认定借名合同是无效的。
返回重庆律师网首页更多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13527342868。
我们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相似判例来帮您解答,快速达成您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