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经济独立工资自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案例:主人公女:结婚几年了,买过一套房70平米,首付男方付的,婚后一直是他在还款,他得工资比我高很多,我几乎没有存款。最近把房子卖了,去掉还贷款的钱还剩四十万。按理说这四十万都是男方工资所得,离婚时女方是否要主张平分财产呢?我作为女方其实内心无意争这份钱,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都没有原则性错误,主要是双方不太合适总是吵架已经疲惫。且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孩子。然而女方父母心有不平,总觉得吃亏了,可能思想比较传统,认为男方和女儿睡了那么久,什么都不拿也不合适。请问40万有没有女方的份?
律师回答:
首先,我们可以看看如果要回答楼主的问题需要知道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有哪些:
1、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2、房产、土地等不动产。登记在你们名下的,或者共同购买的。
3、车辆、贵重私人物品等价值较大动产。当然这个也要看购买时间,出资等。
4、婚后的现金与存款。注意,婚前存款与婚后财产混同了的,那么婚前财产就可能会变成共同财产。
5、租金、经营性收益。虽然有的是婚前房婚后继续收租,但是这个租金也是属于共同财产。
6、股权及其收益。包括你们共同经营的,或其中一方有其他公司股份的。
7、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8、投资型保险9、知识产权的收益;
10、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11、其他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或权益。
我们得出结论并回答楼主的问题:是属于夫妻财产,可以参与分配的,其实不论婚后男方女方工资谁高谁低,抑或是有一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婚后的任何一方的工资或者存款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即使婚后还房贷都是老公用自己存款还的,但其实他用来还贷的工资存款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个房子也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你当然是可以要求分一部分的。
而且: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的“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是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一项基本原则。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尤其要充分体现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尽量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结合起来,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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