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怎么处罚:中学生跳楼?四川男子旧谣新炒被罚,我们一起开看看四川一起网络造谣是怎么处罚的,结尾我们来详细总结网络造谣处罚明细。
2024年4月6日,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破获一起网络谣言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对制作、发布网络谣言的龚某给予行政处罚,并删除了相关不实信息。
2024年日,四川蓬安二中相关负责人向当地警方报案称,有“自媒体”发布短视频,标题为“四川南充蓬安第二中学跳楼学生刘雅婷写给全体教师的一封信,可怜的孩子一路走好”,经校方核实,该校并无学生“刘雅婷”且未发生相关事件。
接警后,蓬安公安迅速组织网警进行调查,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的龚某具有较大嫌疑,于4月2日上午对其进行传唤。询问过程中,龚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自己当时在网上看到相关文字信息后,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为了通过本人“自媒体”账号博取眼球、吸引流量,使用短视频剪辑软件,采用AI“文生视频”功能生成并在多个平台发布了谣言内容。
查看视频发现,改视频配文“全家人只有我吃小灶,父母一个鸡腿炖几个土豆,肉妈妈总要挑到单独的碗里给我吃……”“希望转发,大家齐心一点,看到就转到你的朋友圈,别当和自己没关系”等煽情语句,挑动网民情绪,引发网友对该县教育部门和学校强烈抨击。
在经过蓬安网警的教育和行政处罚后,龚某深刻认识到其行为对相关学校和当地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并表示将来会对网络信息进行思考和甄别,坚决不会再出现类似情况。
潇湘晨报综合
来源:潇湘晨报
网络造谣怎么处罚
要看造谣人的具体情况和情节:
根据两高公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
轻: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重:编造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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