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岁男子清明节去世捐器官救7人,捐献器官法律问题律师解答
3月29日,张先生突发脑出血,虽然经全力抢救,但生命却不可挽回。4月1日晚,经医院脑损伤判定团队严谨的脑死亡判定,他的病情符合脑死亡标准。在在南平市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他捐献了一心一肝两肾一肺及双角膜,这些器官将让5名重症患者重获新生、2名患者重见光明。
而去年,张先生妻子查出了乳腺癌,年底接受了乳腺癌手术,目前正在化疗,期间多次感觉“生不如死”,正是张鹏的鼓励和陪伴,让妻子撑到了现在。
一家人虽然条件艰难,但夫妻两人共渡风雨,日子平凡而温馨。
经历过生死的张鹏妻子,多年疾病缠身的张鹏父亲,深知仅是健康、平凡地活着便已属不易,所以,医生通知抢救无效,家里人就决定要无偿捐献张鹏器官,希望张鹏的生命延续,更希望张鹏可以帮助更多人活下去。
思虑良久,家人们做出了无偿捐献器官的决定。为他们夫妻的伟大点赞。
注意:口头捐赠是无效的,病人以口头形式表示死后捐献器官的承诺无效,因为如果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病人捐赠器官的,需要以书面的形式作出承诺;
如果是病人死后其家属将其器官进行捐赠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的捐赠承诺是无效的。
重庆捐赠器官的流程:
1、捐献者到红十字会、无偿献血流动点领取《器官捐献志愿书》。
2、由捐献者本人或直系亲属填写《器官捐献志愿书》。
3、《器官捐献志愿书》填写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红十字会。
4、捐献者将要辞世时,由委托人提前通知红十字会做好准备。
5、在得到捐献者的死亡证明后,即可捐赠器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医疗机构从事人体器官移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的执业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
(二)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设备、设施;
(三)有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中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的医学专家不超过委员人数的1/4;
(四)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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