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抗诉、起诉和申诉是重庆法律程序中不同阶段的权利行使,各有其独特的定义和作用。小编整理了一下重庆上诉抗诉案件律师,
上诉、抗诉、起诉和申诉最新流程查询具体如下:
1.起诉:起诉是指当事人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的行为,是启动司法程序的第一步。
2.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在法定期限内向上级法院申请重新审判的活动。
上诉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
3.抗诉:抗诉是检察机关认为审判机关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时,以审判监督的名义向上级法院提出的法律行为。
抗诉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
4.申诉:申诉是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提出异议的行为,通常是在判决执行后进行。
申诉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上诉与抗诉有什么不同?
上诉不需要理由。抗诉则需要理由,,上诉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而抗诉必须提出抗诉书。上诉既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上诉,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法院提出上诉。抗诉应当通过原审法院提出抗诉书。
因此,上诉和抗诉都是在一审判决后,对判决内容提出复核的法律行为,而起诉则是诉讼的起点,申诉则是对已生效判决的再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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