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违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有网友求助,一重庆沙坪坝两女一男共同居住,是否违法呢?会收到什么处罚?需要了这个三个人是否有未成年,是否发生性关系,是否有军人配偶等特殊情况,我们分别来说。
在我国现行宪法中明确规定,非婚姻关系中的男女自愿同居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重庆法律咨询律师
公民享有同居的基本人权,只要双方出于自愿,并且没有对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害,便可以合法地居住在一起。
(三人中如果有任何一人已婚,是否违反重婚罪呢?)
同时,有配偶者若与他人以公开的夫妻名义及长时间同居的方式并被公众广泛认可,此种情况也被称为非法同居,这可能涉嫌重婚罪,触碰法律红线,因此为法律所明令禁止。但如果三人同居,没有对外宣称是夫妻,也没有以夫妻为名共同生活,则不涉嫌违反重婚罪。但其中已婚一人因为此事而离婚,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对于构成重婚罪的责任人,应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我理解这个问题提出是基于我们理解的男女关系那种“同居”,而非“三个同性好朋友拼房共同居住在一起”那种意义下的“同居”。)
如果这种同居涉及到“性交易”,构成了卖淫或嫖娼的违法行为,就会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男三女一男两女或三人自愿同居发生性关系可能构成聚众淫乱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所规定的聚众淫乱罪,则是指“指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那么,三人同居有涉嫌聚众淫乱罪之嫌。不过是否三人同居时,没有在同一时间发生关系就不算违反聚众淫乱罪呢?这个有待商榷。
如果三人中有女性年龄在14周岁以下,那么无论她是否自愿,只要与同居中另一人发生关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愿意,都涉嫌违反强奸罪。
我国法律对军人婚姻有着特殊的保护,军人为了保家卫国,戍守边疆,长期与家人分离。军人在外为国为民流血流汗,如果后方不能得到保障的话,如何能安心守家卫国。所以,国家法律对军婚有专门的保护,明确规定了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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