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性朋友准备和男朋友结婚,双方各带一个孩子,这样的重组家庭实属不易,为她感到开心。
但她为一件事苦恼很久,快不惑的年龄了要考虑自己的财产保全,咨询小编的建议。
夫妻双方结婚后,如果感情不和最终走向离婚的道路。而一旦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配、婚后子女抚养等问题。肯定也有不少男女当事人因财产分配纠纷等问题,严重会最终将对方起诉到法院。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个人婚前财产如何认定?如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全款买房,贷款买房后期涉及婚后共同供房等问题较复杂,这里就以全款买为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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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买储蓄保险,婚前一次性投储蓄保险。 这个个人是最建议的。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才算共同财产;否则婚前财产一直都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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