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利拖拽女性视频曝光,不顾女性反抗想要强行带走,还拿拳头恐吓, 那么拖拽他人负什么刑事责任呢?
李胜利拖拽女性视频曝光,不顾女性反抗想要强行带走,还拿拳头恐吓,一部名为“揭露韩流明星聊天室里的秘密”的纪录片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在这部纪录片中,一个令人震惊的画面被公开:知名韩流明星李胜利拖拽一名女性的视频。
视频中,女子明显不愿意跟随李胜利离开,但李胜利却不顾她的意愿,强行拖拽,并一度举起拳头进行恐吓威胁。从视频内容来看,李胜利的行为堪称恶劣。作为一名公众人物,他本应以身作则,传递正能量,但他却公然在镜头前展现了自己的暴力倾向和对女性的不尊重。这种行为违反了道德底线,也严重损害了他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从法律角度来看,李胜利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他人人身自由和威胁恐吓等罪名,这是对他人基本权利的严重侵犯。
律师解析:首先可以肯定,这是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但把人拖拽,不至于造成别人轻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也不是威胁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罪。
最有可能的罪名,是《刑法》第293条的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如果拖拽他人,致他人轻微伤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拖拽他人,致他人轻伤及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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