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骂人博流量被判8个月#前不久,有人摆拍造假,有人出格挑战,一些网络“自媒体”博主,为了达到流量变现目的,可谓是突破底线。江苏南通海门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案件。被告人季某网名“秦汉”,抱着“黑红”也是红的想法,用本地方言对多人肆意辱骂、诋毁。谁的粉丝量多就骂谁,和本地网红连麦展开骂战,甚至私信人气博主求合作蹭流量……他发布的视频中,大多充斥着不堪入耳的脏话。季某称此举主要是为了涨粉,“火了之后有点飘,狂野的心态在网上一下子爆棚。”最终,法院判决季某构成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其发布辱骂视频的相关账号也被网络平台封禁。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徐德:按照他的说法是粉丝量少的,他不会去骂的,也不会去踩,他看到谁的粉丝量多,他就去骂,争取把对方的粉丝争取过来,扩大他的粉丝人数。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姜妮妮:所以季某通过这件事情应该尝到了甜头,他认为他通过辱骂相应的主播可以提升自己的粉丝流量。
就这样,季某抱着“黑红”也是红的想法,在网络上继续哗众取宠。一些本地网红直播时,季某还会追着跟他们连麦展开骂战,企图通过这样的方式增加人气,获得打赏。
添油加醋地攻击,肆意妄为地谩骂,季某的嘴里脏话连篇、黑白颠倒。面对这样的场景,很多网友都当即在评论区对季某粗俗的行为提出了质疑,还有不少人在平台上进行了举报,但是,彼时的季某认为这些评论都是在为他增加热度,达到了他想要蹭流量的目的。
季某:用网络上一句话叫“有点飘”,就目中无人,目无法律,那种狂野的心态,在网络上一下子爆棚,这个是现实生活中没有的东西。
为了达到流量变现的目的,季某持续更新着辱骂其他短视频博主,特别是网红主播的视频。然而在私下里,季某却换了一副面孔。有时发完视频,他还会私信那些被骂的博主,解释自己是在炒作,邀请他们一起合作博流量。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姜妮妮:他会私下里跟人家说,我主要就是为了吸粉,为了涨粉。
在网上骂人,可能涉嫌侮辱罪、寻衅滋事罪。
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行为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具体来说,如果网络骂人的行为情节较轻,可能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进行惩罚,包括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重,可能会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如果骂人的行为情节严重,且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会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进行惩罚,构成侮辱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刑法规定,如果犯侮辱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犯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辱骂他人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网上骂人,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可予以治安处罚。
具体分析如下:
一、在网络上辱骂、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侮辱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不堪侮辱自杀的,因受侮辱导致精神失常的;多次实施侮辱行为的等。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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