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撞人一般会被认定为全责,需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具体处理流程是首先立即停车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设置警告标志牌。其次要保护现场,立即打122报警,并致电自己的保险公司出险。如果需要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然后就等交警认定责任,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开车撞人会被拘留。驾车撞人的有可能会被行政拘留15天,但是,行政拘留15天的除非是并没有给被撞者造成任何实质性的损害。不过,在驾驶的过程当中有些违章行为。交通事故是双方私了即可,驾驶员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并不会对其进行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是刑事拘留。
2024年05月06日,司某驾驶川RF****8号小型新能源汽车,从营山县城经顺蓬营一级公路往南充市方向行驶,行驶至蓬安县檬子垭村姚家沟红绿灯路口时,与从青云大道方向往富利砂石厂方向行驶的由郑某某驾驶川R****D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郑某某当场死亡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形成原因
司某驾驶川RF****8号小型新能源汽车违反交通信号灯、超速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责任划分
司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和第四十二条“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驾驶人司某应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驾驶人郑某某不承担此次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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