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警方通报,林某无故伸手拍打站在其前方的受害人,已经被控制,那么骚扰殴打他人犯法吗?会被怎么处罚?是否要坐牢呢?
欧打他人,情节轻微的,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骚扰殴打情节闫总涉嫌故意伤害罪, 也有可能是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中殴打他人将会按照5年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或者是管制来处罚。寻衅滋事罪最低判六个月,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寻衅滋事罪的基础量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的,最少是判6个月。
成都警方通报:7月3日20时21分许,林某(男,37岁,福建省福清市人)在商场内聚餐饮酒后与朋友在离开商场途中,林某无故伸手拍打站在其前方的受害人方某(女,28岁,本市人)头部,将帽子打落在地。在遭到方某斥责后,林某追逐方某并用脚踢向方某,同时进行言语挑衅,后林某被其朋友劝离现场。7月4日,林某到案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行政拘留。目前,公安机关正依法对方某的损伤程度进行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成都高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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