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竟然转发长江防汛决堤视频,并移花接木式散播谣言?被警方处理,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情况吧。
律师解析:散播谣言受到那些处罚,取决于造成的后果,影响,嫌疑人犯罪成都等等
1.传播谣言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侮辱、诽谤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一般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散播汛情谣言案例1
据房山警方在线官微消息,进入7月正值汛期,房山防汛应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进行,房山警方坚持“汛情就是命令、险情就是警情”,全局民警闻汛而动、冲锋在前。而在这种关键时刻,有人却为了博眼球散播涉汛谣言,不仅扰乱了公共秩序,更加混淆视听造成群众恐慌。
6月29日,某平台一用户发布特大暴雨带来洪水将村落中车辆冲走视频,并配文说明视频为房山区近期情况,该信息在网上传播引发关注。后经分局网安部门核查,该信息为谣言,系网友李某为博流量未经核实发布往年汛期视频。目前,网民李某依法被房山分局行政拘留。
散播汛情谣言案例2
2024年6月28日,无为市网民邱某(女,40岁)为博关注,在某短视频平台转发长江防汛决堤视频,并移花接木式回复网民称为“枞阳”,该视频被数千名网友观看、留言,引起群众恐慌,对枞阳县防汛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枞阳县公安局巡查发现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并于7月2日组织警力赴无为市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批评教育,邱某认识到错误,已将相关视频和留言删除并接受公安机关处罚。
7月2日,枞阳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邱某作出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并立即送市拘留所执行。
警方,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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