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一男子被当小三,实名自己举报女教导主任出轨,那么已婚出轨怎么处理呢?
在《民法典》明文规定的前提下,若一方于婚姻存续期间出现不忠的行为,另一方可与其协商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径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如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若无约定,则应遵循平等分配的原则。
倘若另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其配偶的出轨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那么该配偶在婚姻关系中所犯下的错误便不容忽视,法院可依据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无过错方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同时无过错方也有权以这一理由要求对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糊里糊涂,我竟成了她的出轨对象。” 7月27日,41岁男子小军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拿到法院判决后已向纪委、教体局和学校实名举报,要求对42岁的小玉违纪行为予以认定。
男女谈恋爱
“我是她出轨对象,她拿未婚先育骗我两年”
7月27日,小军介绍,2016年上半年,经人介绍他与威海某小学教师小玉见面认识并确认恋人关系。
“2018年9月,我得知她有孩子。她给我说她是未婚先育,我当时就信以为真了。2021年8月,我才得知,她实际上是已婚已育,而且一直是在骗我。”
小军向记者解释称,他是意外得知实情,“在外面喝酒吃饭偶然说起她,我找她确认,她才承认!”
小军如梦方醒,“她跟我描述的是未婚先育,我感觉比较可怜,我还想,女方带孩子出来相亲也没毛病,咱们和平分手就行了嘛,但后来我得知她一直对我是隐瞒、欺骗的状态。”
小军告诉记者,“她跟我认识之前已经结婚好多年,而且她现在依旧跟她老公住在一起。”
小军毫不忌讳两人在两年多的时间里曾经多次亲密接触,“她是已婚的情况,我就是她的出轨对象,从2016年确定交往一直到2018年9月,我们发生过关系。”
女方被起诉
法院判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5万元
小军认为,小玉这样是欺骗感情,“我就提了两项诉求,我要求把我在她身上花的钱买的东西还给我,我让她离开教师岗位。2021年8月份说了后她当时口头答应,一直拖到9月份,她女儿刚开学,她说转学校也不方便,让我给她一年时间,她会辞职带孩子离开威海。但一年半之后,我找她说把我给她买的东西折现还给我,她既没给我钱,工作方面也没动作,她就各种推脱,就是不兑现承诺。”
小军无奈诉诸法律,“2023年8月,我把她告到法院要求返还财物并赔礼道歉。法院对她隐瞒已婚已育的情况与我交往有明确认定,这个事情在法庭上都是有呈现的。今年3月,法院判决她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5000元,包括财物3万元。”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在已婚已育的情况下,隐瞒事实与原告交往,其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并违反诚信原则。被告主观上存在过错,其行为给原告身心造成一定损害,被告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小军表示:“她开庭都没参加,只是找了代理律师出庭,她也接受法院判决,判决的钱款她也退给我了。”
“她是党员,目前是威海某学校教导主任。”5月底,小军向威海市纪委和学校实名举报,“学校领导包括纪委两次约见我了解情况,区教体局给我有受理回执,目前正在等待具体处理结果。”
完全蒙鼓里
领导好心办错事,对女方实情没有那么了解
小军承认,他没去过女方家里,更没见过对方父母。“我是1983年出生,我和她交往都是以结婚为目的,说实话,当我催着她往下进一步发展关系的时候,她就以工作忙为由推脱,所以才一步一步这么拖下来。”
小军告诉记者,当年介绍人是他单位领导,他完全蒙在鼓里,不知道小玉会这样隐瞒。
“单位领导就是把我的微信推给她,因为是领导介绍,谁能想到她隐瞒已婚已育的情况呢?2021年8月,我领导也才知道实情,她让领导给介绍个男朋友,领导正好知道我未婚,年龄相仿,就把我介绍给她了,领导是好心办了坏事,对女方的实际情况也没有那么了解。”
小军称自己没见过小玉的孩子,“她当初是在威海市另一所小学任教,两年前调到现在的这所学校,以前是普通教师,后来担任教导主任。我事后得知,在我领导介绍我们认识之前的2011年,她孩子出生,是在她原先的学校上小学。”
借钱27万
“领导孩子入学,她说校长让买书包表关照”
得知小玉有意欺骗,心意难平的小军认为小玉是借机从他身上揩油。
“我去法院起诉,要求她退还财物。我为她花的钱应该有四五万,比较贵的是我2017年花2.2万元给她买的苹果顶配笔记本电脑,我在法庭上出示有证据,另外还有价值两三千元的衣服、背包等,甚至她的车撞消防栓上,把保险杠撞坏了,让我给她买个新的换上。”
2017年,小军为小玉买了一台苹果顶配笔记本电脑
41岁小军坦言:“我跟她交往是奔着结婚,并不是为她花钱要刻意保留什么记录,这是我起诉时能提供票据的,如果加上无法提供的,那还要多一些。”
小军告诉记者,2017年8月底,小玉还让他买过一套价值2000多元的学生用品。“主要是粉红色Hello Kitty的书包等学习用品,她当时给我说区教体局领导的孩子当年到他们学校入学,上一年级,她说是他们校长让她代买表示关照,发票要给校长,校长再把钱给她,但实际上这些是给她女儿用。”
小军解释称,区教体局领导的老婆是他以前的同事,“人家孩子和我其他同事的孩子是同班同学,经常开家长会,说孩子从来没背过粉红色书包。我后来也问她,书包没给局领导的孩子用,是给你姑娘用的吧,她也没有否认这个事实。”
小军表示,除了花钱,小玉还向他借钱,“前前后后借了27万,她谎称她父亲的服装厂需要资金周转,实际上是给他丈夫的服装厂在用,我发现她隐瞒已婚已育之后,她才把借款陆续给我还了。”
女方认错了
“我做错事,我觉得肯定会遭报应”
7月28日,记者尝试通过学校联系小玉未果。
小军称小玉早已更换了手机,“她换号了,最新的手机号不知道。”
两人通话录音显示,小玉哭泣着说:“你再给我点时间行吗?我害怕,我做错事,我觉得有天谴,我肯定会遭报应。”
小军表示:“这是去年起诉前不久的通话录音,也是我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之一,她的所作所为连她自己都认为太说不过去了。”
小军告诉记者,“我跟她认识期间她没有主动向我道歉,只有我在刚知道这些事,质问她的时候,包括我说要起诉她的时候,她口头跟我说她错了。”
小军提供的2021年8月21日双方的微信沟通记录显示,小玉表示:“所有你的东西,我都折成现金给你。”小军回应称:“别多给我一分,我一分钱都不多要。”
小军认为,小玉这样的品行与教师的职业身份不符,“她这属于恶意欺骗,恶意隐瞒,谎话连篇,她欺骗的事实毋庸置疑。”
负责人回应
学校成立专门调查组,处理情况已上报审批
7月29日,记者联系小玉所在的某学校,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她现在是教导主任,她是党员。我们学校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有校委班子,由书记牵头。”
这名负责人表示:“调查处理情况我们已经上报了,关于处理结果,方案已经拿出来了,但是我们需要一级一级走程序。我联系我们主要负责人和你沟通。”
截至记者发稿,暂未收到校方的沟通和回复。
记者随后联系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工作人员答复称:“这个由我们业务科室分管,我们调查了,但是调查结果我们不方便对外界透露。”
小玉的行为是否违反师德师风,工作人员表示:“我个人不能回答你,我们教育主管部门应该是有个统一的调查,我们得跟领导汇报一下。”
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出具《受理告知书》
威海市教育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6月5日出具的《告知书》显示,对小军提出的信访事项,决定予以受理,将在60天内办结并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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