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词夺理:孕妇在何时何处掉了胎儿,我哪里知道跟我的狗有什么关系,可是按照相关法律未对其饲养的狗拴绳子,系违法行为,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案件经过和我们遇到未牵绳的狗可以打死吗
遛狗不牵绳的狗当攻击人类或者正当防卫是可以打死。
当未系牵引绳的犬类攻击人类时,可采取必要的措施将其击毙,此举符合“紧急避险”之定义。
然而,若有犬只在未经拴绑的情况下对他人发出咆哮,并向受害者逐渐靠近,为避免犬只造成伤害,任何人均有权将该犬只击毙。
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打死没栓绳的狗是不犯法的。为什么要说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呢?那是因为现行法律并没有规定人带狗上马路必须拴绳,但当地可能有相关规定进行详细规定。也就是说在我们自身的安全没有受到威胁,我们是不能打死没有栓绳的狗的。这样就不叫正当防卫了,而成了蓄意伤害;我们也从潜在的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怀孕快4个月的孕妇去驿站取快递的路上路过邻居家门口,突然,邻居家未牵绳的金毛犬向其扑来,孕妇惊吓间感觉到肚子隐隐作痛,立刻报警并就医,可努力了3年才怀上的试管婴儿还是流产了,遂将狗主诉至上海的法院要求赔偿。可狗主人说:不知道孕妇在何时何处掉了胎儿,还表示怀试管婴儿的孕妇不宜外出走动……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狗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其饲养的狗拴绳子,系违法行为,具有主观过错。对怀胎15周的孕妇而言,适量走动属于日常合理行为,原告在受惊吓后当日就医,次日早晨经检查已胎死宫内,法院认为原告因被狗惊吓致其流产,具有高度盖然性,故法院认定原告受到的损害与被告狗主未拴狗绳的违法行为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对原告损失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狗主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损失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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