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面临各种纷繁复杂的问题,而其中之一就是结婚是相关事宜。近日,重庆发生了一起让人深思的案例;2010年12月,原告(女方)杨某与被告刘某某(男方)经人介绍登记结婚,结婚时间较短且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因家务琐事经常发生矛盾,难以共同生活,杨某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刘某某表示同意离婚。婚前,刘某某购买了商品房一套,别克凯越轿车一辆。婚后二人签订了一份保婚协议,约定上述房子和车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注明若杨某(女方)提出离婚,协议无效。协议签订一年后,杨某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重庆婚前协议约定出轨净身出户有效吗?一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重庆律师网首页更多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13527342868。
在重庆婚前协议约定出轨净身出户有效吗?
1、有效。
2、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
3、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双方约定了自愿放弃一切财产,并且签字了,那么,此条款有效,属于对自己财产的自愿处分,与忠诚协议中的条款性质不一样,如果签订之后,一方反悔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协议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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