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全国服务热线

13527342868

法律 Dynamic information

  • 案件委托
  • 在线免费提交,快速获取律师方案
  • 省时

    省心

    省力

  • 发布委托
  • 什么是案件委托? 如何发布案件委托?
  • 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法律知识

    文章详情

    重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来源:admin      时间:2023-12-9 9:16:22        阅读:65

      

      重庆一般而言,案件比较重大、复杂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需要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则由人民法院立案。

      重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一立案标准

      1、程序标准

      (1)自诉人具备起诉的资格,即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告人为已满16周岁、有责任能力的公民。

      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因前款规定的原因,被害人不能告诉,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告诉的,代为告诉人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2)当事人情况清楚,包括自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3)诉讼请求明确。明确地提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诉讼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标的。

      (4)具有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

      (5)由本院管辖。被告人的犯罪地、居住地有一项在本辖区内。案由系上述自诉案件的类型。

      2、实体标准

      (1)未超过诉讼时效。

      (2)指控的事实符合自诉案件犯罪构成的要求。

      3、诉讼文书的要求

      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

      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2)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3)具体的诉讼请求;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状时间;

      (5)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如果被告人是二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重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一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返回重庆律师网首页更多相关法律问题可以咨询:13527342868。

    分享到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13527342868

    我们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相似判例来帮您解答,快速达成您的诉求

    版权声明: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投诉通道:
    联系人:
    联系手机:
    案情描述:

    最新咨询

    • 6 分钟前】在公司上班了,一年被公司辞退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可以拿到赔偿吗?
    • 6 分钟前】我欠了4张信用卡,还有很多网贷,(朋友说部分网贷是可以不用还的,通常年利率在36以上的网贷都算高利贷,除此之外还有类似套路贷、砍头息等都是违法的)请问不还会影响征信吗?
    • 9 分钟前】我刚刚毕业,现在在重庆某幼儿园实习,现在这个幼儿园强制要求我们买工作服,可以拒绝吗?

    相关新闻

    全国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