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级别划分有助于对医疗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确保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得到适当的关注和赔偿。医疗从业者在工作中需谨慎行事,以降低发生医疗事故的风险。我们来看看具体的认定标准
详细:重庆1-4级医疗事故认定标准知识分享
一、重庆1-4级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四级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重庆医疗事故分级的标准是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来划分的,一般可以分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以及四级医疗事故。其中一级医疗事故是指该事故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残疾。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重庆四级医疗事故由谁评定
重庆医疗事故的鉴定一般由各级医学会鉴定。以级别分为:中华医学会、省医学会、市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是医方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在诉讼中,应当由医方申请鉴定。在诉讼中,如果医学会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建议患方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三、重庆四级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重庆律师网提醒您,当事人可以这样鉴定医疗事故:
1.委托重庆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受理鉴定申请;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指派具有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补充鉴定的,审查请求鉴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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