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借款人:借条只签了名字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重庆律师解答:如果借款人借款的时候欠条只签了名字是否具有效力呢?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图:借条只有签名
当借条上只有借款人的签名,没有其他人的签字没有效力。借据要求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签字,其中债务人必须签字。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字,表明债务人欠债权人借据中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据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贷款金额、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罚款、纠纷处理、债务人姓名、贷款日期等。
欠条只签了双方名字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也是有效的,如果不符合下列条件则可能会无效:
一、借条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且内容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订立借条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借条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图:借条标准模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
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
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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